3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听取省人民*府常务副省长*强所作的《河南省人民*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年度,我省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6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98微克/立方米以下)。
空气质量考核因子中,我省PM2.5指标5一9月连续5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指标6一9月连续4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臭氧指标共有6个月(1一3月和10一12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近年来最好水平。栾川县和新县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达标县零的突破。
报告称,年,国家考核我省的94个地表水断面中,Ⅰ一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比68.1%,无劣V类水质断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高于56.4%和低于11.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7.7%,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高于95.6%)。
据介绍,在土污染防治方面,我省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
在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方面,南阳、濮阳、许昌、平顶山、信阳、三门峡、鹤壁、漯河、周口、驻马店、新乡11个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开封、安阳、洛阳、郑州、焦作、商丘6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
报告显示,漯河、南阳、鹤壁、许昌、周口、三门峡、郑州、平顶山、洛阳、焦作、新乡、驻马店12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安阳、信阳、开封、商丘、濮阳5个省辖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较差。与年相比,鹤壁、许昌、南阳、周口4个省辖市由优变为良好,安阳市由良好变为较差。
我省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全省处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已基本消除处,年年底前将全部消除;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座,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7.26%和95.13%。
以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全省共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府规章23部,新修订的《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年10月1日起施行,鹤壁、安阳、新乡、濮阳、焦作、漯河、三门峡、开封、平顶山、南阳、信阳、驻马店等12个省辖市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制定了13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我省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下达行*处罚决定起、罚款6.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24%;侦办各类环境犯罪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刑事拘留人,移送起诉人。
来源:河南发布
文章来源: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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