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1日,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德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年10月至年间,以被告人孙某德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孙某田、刘某强、赵某阳、刘某刚(另案处理)、郭某海(另案处理)、孙某杰(另案处理)等人作为具体组织、参与者,采取恐吓、威胁、打骂、堵大门、堵路等方式,在浚县新镇镇多次实施强揽工程、敲诈勒索钱财、拦截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组织,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德、孙某田、刘某强、赵某阳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多次拦截他人,情节恶劣;孙某德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孙某德、孙某田、刘某强、赵某阳的刑事责任。此次庭审中,浚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依法保证各方有序参与庭审。庭审过程,所有诉讼参与人全程佩戴口罩。在为期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浚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全国
举报-;
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