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热力
供热收费通知
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
疫情期间
少聚集戴口罩
勤洗手测体温
勤消*多通风
收费通知
为保证今冬正常供热,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定于年10月12日-年11月12日(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收取年度供热费,现将有关交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按照鹤*办文〔〕17号文件规定,依据“供热经营企业负责供热直管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文件精神,供热费用由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取供热费及热力站运行相关费用。供热费仍按鹤发改价管〔〕号文件执行。
二、收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