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5月19日下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邀请鹤壁市第十八中学80余名学生旁听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庭审开始前,司法警察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防割手套、便携式脚铐、网枪等各类警用器械,并一一进行演示。同学们惊叹连连,在司法警察的指导下,好奇地触摸了这些警用道具。
下午5时,随着法官敲响法槌,案件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告人林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长风路行驶至某路段时,与行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受伤,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林某驾车逃逸,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山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紧凑有序的进行着,坐在旁听席的学生们聚精会神地倾听着。整个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实实在在的“零距离”法治课,通过参加此次旁听,不仅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深刻认识到了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大家表示,要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供稿:豆晶雪
摄像:齐红丽
编辑:张贝贝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