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仲裁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鹤壁仲裁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
拟招聘仲裁员类别有:法律类、民商贸易类、建设工程类、房地产类、金融证券保险类及其他类。
二、招聘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工作要求
(一)主动接受鹤壁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公正高效仲裁争议案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二)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鹤壁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圆满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申请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通过鹤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