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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号)和《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中招工作的通知》(鹤教体招生〔〕8号)要求,现就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分配生”资格认定“分配生”资格:具有市区户口,在升入初中时按照当年初中招生文件规定,通过免试、划片或统筹的方式入学,并在所属学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教育行*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并注册备案的学生和由教育行*部门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当年初中招生文件规定入学并在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的民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也具备“分配生”资格。
各区教体局及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并在填报志愿前将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初中学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分配生”资格标注。
二、“分配生”招生计划鹤壁市高中和市外国语中学面向市区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招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具备“分配生”资格人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分配生”录取办法“分配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未报考招生学校的考生不能被录取为“分配生”;“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录取等级;中招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70分。在此基础上,按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依据具备“分配生”资格考生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出现中招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生计划。“分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对有异议的,由教育行*部门和初中学校调查清楚事实后,根据事实做出重新录取或维持原录取结果等处理意见。
6月11日,鹤壁市教育局发布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策简要说明,希望各位中招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自行填报志愿。不具备网络填报条件的,由初中学校统一为考生填报志愿(即考生及家长填写纸质志愿表,学校组织人员统一将考生志愿录入系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18:00—6月18日18:00。
二、志愿批次
志愿批次分为全省提前批(分两批)、全市提前批,本地第一批、第二批。全省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批次最多填报1个志愿;全市提前批最多填报1个志愿;第一批最多填报3个志愿;第二批最多填报4个志愿。考生可以填报其中任何一个批次或几个批次。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学习情况、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自身客观条件填报志愿。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无志愿或志愿无效考生将不予录取。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任何人不得更改录取结果,也不得通过借读方式变相更改录取结果。因此,家长要在充分了解普通高中招生*策的基础上,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2.全省提前批和全市提前批录取顺序在本地第一批、第二批之前,一旦填报提前批志愿且被录取,则不能再参加本地第一批、第二批录取。考生及家长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充分了解招生学校情况基础上慎重选择填报。
3.本地第二批志愿中有部分学校是民办高中,学费标准与公办高中不同,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填报。
4.分配生、特长生均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否则不予录取。具备分配生资格和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本地两个批次的第一志愿时要充分了解分配生和特长生有关招生*策。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申请照顾加分项目,并向初中学校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可照顾加分。
四、录取
1.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全省提前批、全市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顺序依次录取,被上一个批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下面批次的录取。本地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模式。具体录取方式:按照中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投档,即先对中招考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投档,然后第二名、第三名依次进行。投档时,先投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或不符合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录取要求,再投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依次类推。录取时,按照统招生、分配生、特长生顺序录取。
五、报到入学和学籍注册
录取结果将于7月2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也将分别在录取学校和毕业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录取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录取结果。考生凭准考证于7月23日——7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到。在报到截止时间三天内(截止7月28日)仍不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请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且不能参加补录。
六、补录
若个别高中因报考人数少或部分被录取考生不报到而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且空缺计划超过招生计划的5%,将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被录取但因不按时报到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若所有普通高中均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若需补录,将于8月1日在鹤壁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