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具有良好的*治和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能够熟练使用WPS、WORD等办公软件,掌握计算机或文秘基本常识;
(五)26周岁以下(即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四、从事工作及工资待遇
1、从事工作
在辅助岗位从事相关工作,聘用时限自聘用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
2、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固定月工资贰仟元整(元),其他各种社保、加班费、福利、津贴等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社保费用由个人自行交纳。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24日9:00—年5月26日17:00。
2、报名地点:九州路西段鹤壁市房产管理中心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验后原件带走);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鹤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聘临时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6、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年5月27日。
(3)考试地点:市房产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年5月30日上午8:30分。
(2)面试地点:市房产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三)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经审定后,与招聘的临时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六、市房产管理中心:-
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