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在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某、韩某某等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分别羁押于省内四家监狱、看守所。为保证庭审顺利,在鹤壁市两级*法委、济源市*法委、济源市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山城区法院克服重重困难,将被告押至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
为确保异地庭审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在前期多次沟通协调后,9月21日,山城区法院*组书记、院长韩明文亲自带队赴济源市实地查看路线,与当地法院沟通协调审判保障等事宜,并共同拟定了活动预案,对警务保障、车辆调配、庭审押解、后勤服务等工作做了周密部署。24日早上6时许,担任本案审判长的院*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国平就带领审判团队、部分法警等一行十余人从鹤壁市出发,驱车多公里来到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济源市人民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证据材料、庭审焦点等问题听取了双方意见,为第二天的庭审做了充足准备。
25日早上6时,数十名法警将韩某某三人从鹤壁市看守所顺利提押,押往济源市人民法院。同时,身在济源市的数名法警也带上为行动不便的李某某准备的轮椅前去济源市看守所提押被告人李某某;审判团队和技术人员在审判法庭内,进行最终的设备调试等工作。9时左右,四名被告人顺利提押到庭,医院的医护人员到庭候诊。十余名被告人的亲属在核对过身份信息后陆续通过安检进入旁听席……庭审准备就绪。
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四位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四名被告人提供辩护。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庭听取了四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四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整个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此次庭审活动历时三个多小时,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城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6件,审结5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追缴违法所得3.5万元,发出司法建议5份。此次涉黑案件的审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城区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也是山城区唯一一起涉黑案件。本次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山城区法院如期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目标、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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