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争议?我们再来看看交通费、护理费等该如何赔偿……”7月1日,山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个小时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年11月,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山城区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将王某撞伤,后王某住院治疗天。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双方就相关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就此诉至山城区人民法院。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得知王某的诉求后,了解到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就询问王某是否同意诉前调解,王某表示同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案件进行网络在线调解。经过近1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随后将调解协议通过调解平台推送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手机上完成了签名确认,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山城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技术,引领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向现代纠纷解决方式“提档升级”的重要载体,是人民法院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多元化的需求。他们将继续运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大在线调解力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信息来源:鹤壁日报)
策划:赵小玲
责任编辑:郭鹏程彭葳
编辑制作:王欢毕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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