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院帮俺们想办法,才让俺们顺利拿到工资,这下回家能过个好年了。”12月30日,农民工代表魏某高兴的对山城区法院*组书记、代院长韩明文说。
魏某等百余位农民工在某厂打工,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分两批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无力支付。11月11日,经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工人们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山城区法院*组对此事高度重视,院*组书记、代院长韩明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此事,从立案、执行均向农民工兄弟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安排精干干警,加大执行力度,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农民工兄弟的最大利益。立案庭加班加点快速办理了立案手续。执行承办法官立案当天就送达了执行文书,并进行了网络查询和传统调查。
经向被执行人询问财产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还有85吨镍铁半成品未出售,厂房内存放有机器设备,但因其拖欠场地租赁费,机器设备已经被扣押,半成品货物不让销售外出。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确无实际清偿能力,山城区法院立即依法对半成品进行了查封。因评估拍卖程序需要农民工们作为申请执行人预先支付评估费用,且程序较为复杂,执行周期较长,不能及时保障农民工们在双节前拿到劳动报酬。执行法官一方面不断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另一方面转换思路,合理利用被执行人固定的产品销路市场,引导双方走自行变卖途径。经执行法官多次努力与协调,终于联系确认到了该批镍铁的购买人。经协商,购买方同意收购所有镍铁。考虑到自行变卖现场可能出现的种种阻挠和困难,12月26日和27日,山城区法院*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海兵组织带领全局执行干警到场协助办理买卖交付事宜,除将已经立案执行的47万余元执行到位外,一并将另外尚未立案执行的30名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款执行到位17万余元,共执行到位64万余元。
12月30日,魏某等百余位农民工顺利领到拖欠工资64万余元。其中,第一批申请执行的91人的工资款全部发放到位,第二批30人的工资,经被执行人和农民工们兄弟们书面同意,省去立案执行环节,直接按比例发放到位。
供稿:山城区法院
编辑:秦岩
审核: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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