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投诉称学校违规预收学费,但学校却说是家长理解错意思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学生家长:学校预收学费有点措手不及12月23日,记者收到鹤壁市民李先生(姓氏为化名)投诉,称其孩子就读于鹤壁科达学校高中二年级,本学期还没结束,老师几天前就在家长群里通知,让家长缴纳下学期的学费。李先生表示,经网上查询得知,国家有相关规定不允许提前预收学费。
李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截图和收费证明显示,鹤壁科达学校高中某班的吴姓老师在家长里通知,下学期学费收取时间为:12月21日-25日,费用收取方式为建行云收费系统,并告知家长“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该校高二某班一名家长于12月22日缴纳了下学期学杂费元,收据显示,其中学费元、食宿元、书费元。
另有学生家长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受疫情影响,他家经济相对困难,为了给孩子攒学费他已到外地打工挣钱,本想等到年后孩子开学就可以正常缴纳学费,学校的提前预收费,让他有点措手不及。
科达学校校长:稍微提前为了方便开展工作12月24日,记者就此事来到鹤壁市淇滨区教育体育局反映情况,在该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鹤壁科达学校校长骆红艳和该校一名周姓校长。
“稍微提前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收了下学期的费用,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跟家长理解的跨学期收费不是一个概念,家长理解错了。”骆红艳称本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能够妥善安排下一学期学生的餐位、住宿和书籍作业本等,(学校)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刚刚在会上郑主任(淇滨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还强调,不让跨学期收费,我们就怕有啥事,教育局领导对我们的工作安排还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我专门跟郑主任汇报一下。”
同时,骆红艳还称:“因为要开展工作必须有这样一个安排,要不然工作会受到影响,3月1号开学了不知道学生来不来走不走。”
然而记者发现,根据家长提供的缴费收据时间,计算至3月1日学生开学,该校学费的收取时间足足提前了两个多月,并非骆红艳所说的只是提前“半个月”。
当记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不允许跨学期收费包括预收费时,该校周姓校长要求记者出示相关规定,并称“我们也不懂这个东西,要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联系我的律师”。
主管部门:会尽量落实记者当即对该学校领导不知道教育部相关规定表示质疑,淇滨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郑长红告诉记者,“作为办学机构,他刚去也不一定知道这么多,你要说他(涉及)哪一条了,你给他指出来,如果是,我们就纠正了”。
随即郑长红以有其他事情为由离开了办公室。
12月25日上午,记者致电郑长红询问该部门的处理意见,郑长红表示会尽量落实,并安排鹤壁科达学校方给记者打电话,随后该校工作人员周林胜(音)打来电话称情况不属实,没有这种事儿。当记者再次拨打郑长红的电话,却被其挂断。
相关规定:未开学或未开课,严禁提前收取学费今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
10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策提醒告诫书》,其中第六条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策。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策,严禁以任何理由拒退或少退费用;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严禁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严禁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严禁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转嫁疫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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