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淇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焦某强等20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案由淇滨区法院三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组成员、副院长张春风担任审判长,淇滨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0余名人大代表、*协委员及70余名被告人家属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年以来,被告人焦某强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笼络多名辍学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地下执法队帮人站场助威、强索债务,先后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焦某强为首要分子,以夏某阳、焦某阳、焦某超为重要成员,以王某涛、晋某明、许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焦某强等人先后实施犯罪活动23起,严重扰乱了辖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前,淇滨区法院依法召开庭前会议,就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梳理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提前明确了法庭调查重点。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向各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重点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被告20名,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4项罪名,违法犯罪事实23起。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整个庭审程序合法、重点突出、过程紧凑,进行顺利。法庭将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择期宣判。
供稿:刑事审判庭
编辑:杨芳芳
审核:*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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