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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年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结果的公示》,拟认定全省47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72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其中,鹤壁2学校1班级上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基〔〕号)精神,经过学校和班级申请、各地遴选推荐、省级评审,拟认定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小学等47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登封市北区小学六(6)班等72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写明工作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和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芳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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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jc
haedu.gov.cn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