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闯红灯、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长期以来,电动四轮车带来的交通弊端,成为城市通行的一大诟病。它曾一度成为脱缰野马,成为监管盲区。在河南省,目前尚无关于电动四轮车的统一规定,驻马店、洛阳、鹤壁、商丘等地已出台管理办法,对电动四轮车进行约束管理。
日前,周口市也发布通告,对电动四轮车进行管制,并明确提出,电动四轮车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一律按机动车对待,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才能上路。
电动四轮车在机动车道内随意变道
直击
电动四轮车五花八门,闯红灯成常态
11月24日上午11时30分,繁华的周口市七一路二小门前,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接孩大军中,电动四轮车占了相当比例。大河报记者观察发现,这些电动四轮车五花八门,有两排座的,也有单排座的,有的外观看起来像轿车,有的就是带顶棚的四轮车。这些电动车大部分都未悬挂任何牌照,记者连续查看10多辆电动四轮车,只发现一辆悬挂了机动车牌照,且还是晋A开头的外地牌照。
这些电动四轮车有的在机动车道停放,有的在人行道上停放。在七一路与工农路交叉口,记者蹲点观察10分钟左右,发现至少3辆电动四轮车闯红灯行驶。其中,还有电动四轮车任意在机动车道内变道,上演“步步惊心”。
一位驾驶电动四轮车的司机告诉记者:“俺这是电动车,不用驾照不上牌,速度又不快,闯红灯也没事。”
而记者与一些电动四轮车的经销人员攀谈得知,电动四轮车一般都有限速装置,时速控制在最高60公里以下。而一旦拆掉限速装置,时速可达公里左右。
学校门前,停着不同样式的电动四轮车。
管理
电动四轮车不能再任性,否则将受处罚
长期以来,电动四轮车的种种乱象成为城市交通的诟病。对此,周口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发出通告,开展电动四轮车的依法整治活动。
据介绍,本次所说的“电动四轮车”是指以蓄电池为动力驱动的所有四轮车辆,当然也包括常见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
周口市交管支队法制科有关人员介绍说,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四轮车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就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今后在周口城区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登记号牌,驾驶人须取得相应驾驶证。根据规定,驾驶自动挡电动四轮车的,须持C2以上驾照;驾驶手动挡电动四轮车的,须持C1以上驾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悬挂牌照是机动车号牌,并不是新能源牌照。而对于驾驶人来说,取得驾驶证的年龄也有限制,是18至70周岁。这就意味着,超过70岁的老年人将无法再驾驶电动四轮代步车上路,但之前曾取得相应驾驶证的老年人除外。
另外,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四轮车不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今后将不准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