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鹤壁市集中供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鹤壁市供热期计划停热时间为3月15日24时。
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17日后,鹤壁市将有冷空气过境,气温有所下降,并伴有弱降水过程。为确保居民用户温暖度过这一时期,市城市管理局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延长鹤壁市城区供暖期至年3月22日24时,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收取费用。浚县、淇县可参照执行。这是笔者3月14日晚10时许从鹤壁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的。(鹤壁市委宣传部陶俐伶王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