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告》,命名全国34个城市为第十批(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其中,唐山迁安市上榜。详情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命名第十批(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年第2号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5号)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考核基础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秦皇岛市等34个城市为第十批(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1月6日
第十批(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河北省: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迁安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江苏省:盐城市、泰州市
浙江省:海宁市
安徽省: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
福建省:漳州市
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德州市、滕州市
河南省:平顶山市、鹤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汝州市、长垣市
湖北省:荆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汕头市、东莞市
贵州省:遵义市、安顺市
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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