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的设置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杠杆的作用。合理的行政区划设置能促进和解放生产力;反之,则会束缚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当前,适应经济自由化和管理扁平化社会发展趋势,从全国范围来讲,淡化地级市的职能作用、实行“省管县”的呼声很高。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还记得,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随后在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中央都明确指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但是十九大报告及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就再没有提过“省直管县(市)”,而是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说明中央对“省直管县”模式试点效果并不满意。而且小省实施省直管县是可行的,因为管辖的县市不多,省里能够管得过来,比如海南省、重庆直辖市(重庆直辖市实际上就是一个中小规模的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就可以实行“省直管县”,但是就大省而言,全面推进省管县工作难度还很大,而且改革的成本及风险较高。精简地级市数量,推进有条件的地级市之间的行政合并,才是行政区划改革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
一、广东学界对地级市数量设置过多的认识
广东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大约为18万平方公里,从面积上看,为中等省份,但地级市数量多达21个,为全国之最。相比之下,邻省湖南21万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地级市数量才14个。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广东省的地级市设置密度都是最密的之一。广东地级市数量设置过多过滥,有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历史原因,但是地级市行政编制包袱过大,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束缚明显:
一是行政成本过高,造成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过高损耗与浪费。地级市介于省和县之间,一般而言,8个左右的县市区组成一个地级市比较适宜,过多不宜发挥其管理职能与效应,过少则造成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浪费。广东有些地级市仅管辖极少的市辖区,比如珠海,仅管辖香洲、金湾、斗门等三区;有些地级市,则仅管辖三两个区县,比如潮州市仅管辖湘桥区和潮安、饶平两县。这些地级市与中国所有其它地级市设置同样多的层级与部门,却管辖甚至不到绝大多数其它地级市一半的区县数量,明显浪费了行政资源。
二是不利于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的聚集效应,不利于区域统一规划和功能区分,特别是容易造成重大项目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等。在我国,地级市最初设立。对所属县市大多仅为代管性质,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地级市的实际职能作用却在不断强化。不同的地级市,囿于自身局部利益观念,往往不顾区域整体布局与协调发展,在资金、产业、项目及资源分配上贪大求全,从而导致屡见不鲜的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主要表现,首先是不合理的重复建设。集中在一些利润潜力较大的产业领域,以及像港口、机场这样的基础设施领域。不仅表现为数量多,而且表现为对这些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在利用的方法上还缺少协调。机场方面,在珠江三角洲方圆多公里的面积内,共有5个机场,香港、广州、深圳、澳门及珠海,合称“A5”,除珠海外,其余均为国际机场,尤以港、穗、深三者均具相当规模;港口方面,深圳港已对香港港口形成了巨大冲击,而广州在此之后仍启动其“南沙大港”计划,东莞也不甘示弱地要斥巨资建设虎门港,在两侧,珠海港和惠州港从来就不相信自己不能成为华南大港;珠三角之间大机场和大港口过于扎堆,互不隶属的地级以上城市数量过多就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是产业结构雷同。在区域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企业是市场主体外,政府也是具有地方利益的市场主体。因此,在当前地方政府以GDP、税收、就业等为基本考核目标的约束下,作为区域产业政策行为主体的政府选择也是市场化的,其行政博弈的出发点是本地利益的极大化。在这一前提下,各地发生的摩擦、争端和各地达成的协作、协调只能是利益博弈的选择,是市场化的交易过程。珠江三角洲各城市从80年代开始均实行“赶超战略”、“逆向开发战略”,即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导致经济区各地把投资的重点集中在投资少、见效快的少数几个行业上,致使区内产业结构雷同,减弱了经济区内分工和规模的双重效益,并引发区内竞争的白热化。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
三是造成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相互联系,特别是文化联系的人为割裂。从逻辑上看,任何地域之间相互联系包括文化联系是紧密还是疏远,地域距离和地形地貌阻隔等自然因素应该是最主要因素,但是在中国,行政隶属的差别造成的人为因素,往往能对地域之间相互联系造成极为深远的影响,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原本铁板一块的潮汕地区,只因一纸行政命令分设为三大地级市,人为削弱了历史形成的大潮州那种统一的区域认同感和归属感。
上述三种影响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三者效应叠加,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和阻滞不言而喻。致公党广东省委将在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提交集体提案,建议优化广东行政区划设置,合并广东省的地级市。粤东地区:汕头、揭阳、潮州三市合并,建立潮汕市;拆分汕尾地级市河源和梅州合并,以生态保护为主要功能。粤西地区:云浮市合并到肇庆市,云浮市降为县级市,湛江、茂名未来均以石油化工为主业,两市合并建立粤西市,阳江分拆,吸收阳江部分管辖县市。粤北地区:清远分拆,部分并入广州,大部分并入韶关。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合并,并吸纳清远所辖少部分县市;深圳、东莞、惠州合并,并吸纳原汕尾管辖的一些县区;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合并,建立珠江市,吸纳阳江部分所辖县市。
二、精简合并地级市已具备条件
(一)制度保障。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高度集权的全能政府,经济与社会事务完全由政府包揽和经营。政府为巩固其高度集权的需要,就必须加强计划,增加管理层次。市场经济体制打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把主要职能转向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精简合并地级市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技术保障。改革开放前虽然交通和信息传递不发达,地级单位比现在要少。改革开放40多年后,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互联网、5G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水平的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火车提速和高铁修满全中国,民航加快发展,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大大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地域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这些历史性的变化,为政府扁平化管理创造了条件,也为精简合并地级市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成功案例。精简地级市数量设置,有国内先例可循(例如,湖北荆州市和沙市市合并为荆州市、云南昆明市与东川市合并为昆明市、撤销的安徽省地级巢湖市、山东省莱芜市)。精简地级市数量,既是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行政减负的需要,更是适应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自然融合这一社会历史趋势的需要。从政策和规划层面大力推动这一方案,必将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具备精简合并条件的地级市。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具备撤销合并的地级市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市域总面积小于平方公里;二是七普市域总人口少于万,因为我国最多的县级市昆山市和普宁市的总人口均超过了万;三是管辖的市辖区、县和县级市数量少于等于5个的;四是不具有国家战略地位的城市。经过城镇规划君的梳理,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地级市总共有12个,分别是安徽省铜陵市(辖3区1县,人口万,市域面积平方公里)、浙江省舟山市(辖2区2县,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海域2.08万平方公里)、湖北省鄂州市(辖3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辖3区,人口55万,面积平方公里)、河南省鹤壁市(辖3区2县,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甘肃省嘉峪关市(不辖县市区,只管3镇3街道,人口31万,面积平方公里)、江西省新余市(辖1区1县,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广西自治区北海市(辖3区1县,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江西鹰潭市(辖2区1县,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江西省萍乡市(辖2区3县,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陕西省铜川市(辖3区1县,人口69万,面积平方公里)、海南省儋州市(不辖县市区,人口95万,面积平方公里)。这12个地级市都具备撤销的条件,应研究并入周边的地级市。
需要备注说明的事项:一是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是国家行政区划中明确的县级市,并不是地级市。二是海南省的三沙市、三亚市虽然也符合以上条件,但两个地级市具有国家战略地位,不满足第四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