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谷武民张晓华
12月30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从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自年1月1日零时起,该市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恢复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
具体情况如下: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鹤壁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城区主要城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严格管理和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从年1月1日零时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每周一至周五的8时至19时对机动车实施限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一)鹤壁新城区(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示范区)
淇水大道以北(不含南海路)、渤海路以南、国道以东,泰山路以西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二)山城区
牟山大道以北、东环线以西、汤河街以南、西环线以东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三、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渣土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车(含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同时持有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约车车辆运输证的合规网约车)、校车、单位通勤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园林、环卫、市*、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禽畜无害化处理收集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车。
四、处罚
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走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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