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鹤壁市山城区被省法治*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行*调解融入行*执法制度”试点区。按照省法治*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山城区聚力行*执法重点,夯实行*调解责任,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努力探索符合基层行*执法实践、具有“鹤壁山城”特点、满足行*相对人需求的行*调解新模式。截至目前,各镇办、区直各执法部门主动告知引导次,免予行*处罚件,化解争议纠纷56起,为行*相对人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关键。山城区成立了山城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专项工作委员会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调解委员会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从方案制定到推进落实全程跟踪指导、督促检查,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是基础。山城区坚持把听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意见建议贯穿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围绕重要情况、矛盾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宣传动员,把最突出的矛盾解决好、把最困惑的问题清除掉、把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好、把基层执法一线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推进试点任务落实上来,同心同向、步调一致地推进试点工作,减少了阻力,增强了合力,确保试点工作符合行*执法工作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务实的工作作风是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山城区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关键问题、抓实质内容、抓管用举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不气馁懈怠、不急功冒进,集小胜成大胜,确保了各项试点工作抓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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