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南省会计考办)《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号)精神,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我市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年及以后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名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
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策规定及《关于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75号)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三)报名参加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我省报名开始日期一周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我省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3.中级资格考试于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1)网上报名时间:年1月10日00:00至1月23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年1月10日8:00至1月24日12:00。(3)网上缴费时间:年1月11日8:00至1月24日14: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年5月2日00:00至5月6日23:59。
2.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财*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分别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1)网上报名时间:年3月19日00:00至3月30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年3月21日8:00至3月31日12:00。(3)网上缴费时间:年3月21日8:00至3月31日14: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年8月29日00:00至9月2日23:59。
2.年10月20日前,财*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四)我省初级、高级和中级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统一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五)考试结束后,财*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将对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由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认为雷同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六)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鹤壁市会计考办提出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的申请。
初级资格报名点联系
浚县财*局:-
淇县财*局:-
淇滨区财*局:-
山城区财*局:-
鹤山区财*局:-
高级、中级资格报名点联系
鹤壁市财*局:-
鹤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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